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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要交钱?税局通知我,12月得准备好这些钱!

来源:      2020-12-4 9:00:31      点击:

马上就年底啦,会计忙,税局也很忙,一大早王会计就收到了税局和社保局的通知:叫他准备好充足的资金缴社保:

也就是说,一过了12月,原来享受社保减免的企业就得正常缴社保啦~

与小微企业息息相关的还有企业所得税,由于疫情的影响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,其中2020年10号公告,规定2020.5-2020.12,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可以缓交,延迟至2021年的首个申报期一并缴纳。

 

将近年底,大家开始疑问:文件里说的“2021年首个申报期”是指2021年1月还是2021年4月呢?

根据总局官网热点回复: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7月、10月办理第二、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,只申报不缴税,应缴税款延缓至2021年1月,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。

也就是说,其实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本身就正常缴纳的,只有第二、第三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只申报不缴纳。

所以,2021年的首个申报期自然是指2021年1月了。

疫情期间增值税的减免也要结束了,一开始是只对3-5月份进行了减免,后来延长到了12月。

 

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还好,给纳税人的压力不算太大,因为政策说得很明白,是对3-12月的应税收入进行减免,所以纳税人在1月征期申报第四季度的增值税的时候,仍然是可以适用减免政策的。

如果税收优惠政策不延续,2021年4月份申报第一季度增值税时就要按照正常的征收率缴税啦!

不过即使是这样,小伙伴们也得准备好增值税钱,因为除湖北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,并非享受免征,而是减按1%征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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